人一起硬了。
顾承喜不知道这东倒西歪的都是谁家人马。近几年城里城外没少开仗,把老百姓都打糊涂了。
寒风吹透了顾承喜的薄棉袄。望着前方无边无际的一大片尸首,他忽然一咬牙,告诉自己道:“来都来了,干吧!”
半蹲了身子溜下山坡,他深一脚浅一脚的走进了战场。士兵们的棉袄看着挺厚,然而一捏就没了东西,不知道里面填的都是什么。骤然惊呼了一声,顾承喜笑逐颜开的直起了身,手里多了一枚金戒指。
金戒指上还带着血,但是不耽误他把它送到嘴边亲一口。把这个小玩意儿塞进口袋里,他猫着腰继续一边搜索一边前进。枪他不敢要,刀也不敢要,棉袄里面没棉花,也不值钱。眼前忽然光芒一闪,他抬了头,看到死人堆里伸出的一只手。手上又有土又有血,看着是挺吓人的,可在袖口边缘,竟是赫然露出了一只手表!
连滚带爬的跑过去,他知道这东西肯定比兜里的小金戒指更值钱。稳稳当当的跪在了那只手前,他像撸镯子似的开始撸手表。手大,表带却不够松,屡次卡在了大拇指处。顾承喜急了眼,抓了那手又挤又捏,恨不能把它揉圆搓扁的变个型。夜风低低的掠过他的后脖颈,冻得他一个寒战接一个寒战。不能总跪在这里和一只手较劲了,他开始环顾四周,想要找把刺刀。一手攥着那手,他向左探了身子,伸长手臂够到了一把短短的佩剑。佩剑还挺好看,严丝合缝的套着剑鞘。把剑鞘夹到双腿之间,他握了剑柄向上一拔。只听“嚓”的一声轻响,他的手中甩出了一道冷森森的寒光。
这把剑可真是太中顾承喜的意了。紧握短剑低下了头,他打算直接切了那手的拇指。然而刀锋都贴到手背皮肤上了,他忽然一哆嗦,嗓子里“咕”的挤出了声。
不知何时,那只手竟和他交握住了!
瞪着眼珠子愣了足有一分多钟,他一点一点的回了神,这才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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