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头垢面的流浪汉从我面前跑过,身后三五保安一路撵着他,久远的记忆被唤醒,我忍不住脱口而出:“刚子?!”
他停下脚步,仔细看着我,目光呆滞中突然闪出一丝兴奋的光。
“小贾!”他欣喜地冲过来,“我的案子有希望了!”
我心里一沉,不知说什么好。
“这疯子!”保安一拥而上将他按倒在地,一面还向我道歉,“实在对不起,没吓到你吧?”
31、鸵鸟 ...
n大法律系之于石城就像法大之于北京,九十年代初常有冤而无告者勇闯校园,前来求救。刚子就是其中一个。
八三年的时候他刚从技校毕业,是纺织厂一名普通工人,有天晚上厂里组织职工看电影,就在伸手不见五指的漆黑处,他一不留神伸出五指触碰了一个女工友的柔软之地,当即喊抓流氓之声四起,他被不知哪里涌出的强大力量扭送到了派出所,正巧碰上严打,五人判案小组一合计,给他定性流氓罪。
这罪和当年的反革命罪并称两朵奇葩,霸气携手共同阻碍着法制建设的进程,在共和国法制史上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这俩罪名很相似:听起来都很惊悚,但是完全不知所云,而且毫无法律依据,根本就没有界定标准,童叟无欺老弱不限,只要你一个不小心,都可轻松入罪,我小时候总觉得自己长相轻浮(虽然现在知道这叫天生俊朗),生怕在这上面吃亏,十四岁以前都不大敢跟女性讲话,非但不讲话,连暼上一眼都忧心忡忡,唯恐哪天身后警笛长鸣,三五大盖帽跳下警车,下一秒就被逮捕归案了,具体情节是:以目光猥亵妇女形成的流氓罪。
最关键的是流氓罪这罪名极重,挨枪子都是家常便饭,当初有个女青年,类似于前两年的木子美,在两性问题上造诣颇深,后被人检举揭发,说与十个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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