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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是何茜透露给我的,我并不怀疑它的真实性,不过这小贱人并非向着我才前来告密,她现在是张爱民养在我身边的奸细,他俩一个红脸一个黑脸,估计想搞死我。
这事我能理解,只不过感情上不能接受:张爱民这厮与我素无恩怨,何故布这么个局撬我墙角?
不过再往深了想想,又觉得无可厚非。一个数据足以说明问题:中国律师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非诉讼业务,其中,企业法律顾问业务是龙头。
龙头什么概念?不用我多说。
何茜求我千万别找张爱民摊牌,否则她就死定了,说得情真意切,差点没当场飙泪,我不得不感慨行业内人才辈出,专业水平不咋地,但演技一流,出几个金马奖应该不成问题,又深深地觉得祖国要想冲顶奥斯卡,只有靠我们司法界努力了。
不过我本来就没打算把这事捅破,便假装上当,大骂一通张爱民,又做欣慰状,说多亏了你茜茜,否则我得活活被这厮玩死。
这事就假装平定下去,见到张爱民的时候我该笑还是笑,没有一点生分,他大概觉得我这人够种,知道了真相还能这么镇定,可能是在下一盘很大的棋。
但他这次确凿是猜错了,我并没有在布什么局,而是把目光投远了一点,石城的法律顾问,并非海清一家可做。
程语的案子二审告捷,姓丁的狗急跳墙,法院判他没有主体资格,于是他便申请解除与姓李的之间的转让债权,转而让姓李的来请求债务偿还。
(因为章节隔得太久,来案情回顾一下:一年前程语跟人签了份委托经营合同,对方给他两百万,他定期还款付息,过了没多久对方把这两百万的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李的,后来这姓李的又把债权转让给了一个姓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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