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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长得清俊一些,名叫孙晓,着素色长衫,本就高挑,因为穿的单薄愈发显得精瘦。
他从盘中取了尖刀,在肉上依次划开纹路,不多时,羊油便滋啦滋啦的响起来。
李婉婷接过宋知意传的碧色小碟,眼睛一直盯在冒油的羊腿上。
“今日多谢诸位,感激之情难以言表,这是我从临安带来的青梅酒,甜而不辣,可供小酌。上京城的烤全羊可谓地道香浓,羊肉是山地小羊,不膻不腥,纯合柔嫩,入口即化,回味无穷。”
宋知意想拿刀,孙晓提前拿起,抬眼问,“想吃哪处?”
宋知意的脸映着火光,呈现出橙暖色的光晖,她指着羊腿,眸色晶亮,“要腿,那里的肉最是筋道。”
孙晓一边切肉,一边介绍,“其实羊颈的肉很嫩,口感也好。”他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说话的声音温和如风,切好后,又切了两条羊颈肉,将小碟拿给宋知意。
宋知意眼睛亮亮的,看了他一眼,便接过去,尝了一口,孙晓又把蘸料给她,“左侧是辣的,右侧是孜然,看你口味。”
孙晓坐下,重新开始给其他人切分。
陆清宁最先反应过来,与李婉婷互换了眼色,两人故意蹭了蹭宋知意,蹭的她一张小脸由白转红,又转的两烨生辉。
“你们两个要干嘛。”宋知意嘴里含着肉,眼睛却偷偷看了几眼孙晓。
“没,我也想吃羊颈肉。”李婉婷抿了抿唇,看她小碟中吃的所剩无几,便将自己的碧色小碟递给孙晓,客气道,“劳烦孙先生替我也切三条颈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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