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道:“我知道你嫉恶如仇,这采花贼不比寻常,他屡次出入官员府邸,都神不知鬼不觉,可见武功之高。你若遇上他,有什么闪失,我怎么向世兄的在天之灵交代?你还是别插手了。”
章衡知道他一片好心,也就不再说了,次日用一葫芦三十年的女儿红从刑部苏主事那里换来了此案的卷宗。
第一个报案的是住在牛市街的谷屠户,正月初六,他和夫人外出探亲,只留女儿在家。谷家是一栋临街的两层小楼,楼上是女儿的闺房。次日一早,夫妇二人回到家中,不见女儿下楼,以为她身子不适,谷夫人便上楼慰问。谷小姐却不开门,谷夫人在门外听见呜咽声,心知不好,急忙叫来丈夫打开房门,只见谷小姐赤身裸体被绑在床上,口中塞着一个麻核桃,满脸泪痕。
谷屠户是个血性汉子,忍不下这口气,当日便叫人写了状子递到衙门。
第二个报案的是马秀才,他父母双亡,独自带着年仅十三岁的妹子住在西角楼巷的一座宅院里。二月初三,他去庄上收租,天黑前赶不回来,便在庄上过夜,次日回到家中,见妹子和谷小姐是一样的情形。
马姑娘不堪其辱,三日后便悬梁自尽了,马秀才这才决定报案。
之所以断定这两起案子是同一人所为,是因为苏主事发现谷小姐口中的麻核桃和马姑娘口中的麻核桃大小,颜色,重量都十分相近。
他还告诉章衡:“这麻核桃本是一种刑具,用来堵住犯人的口,免得他们瞎嚷嚷。”
章衡道:“那苏大人您认为是官差作案,还是曾经受过刑的犯人作案?”
苏主事呷了口酒,道:“大约是后者罢。”
第三起案子发生在二月十五,苦主是浚仪桥街袁举人家的小姐,袁举人当晚也不在家中,他并没有报案,只是私下知会了一名相熟的刑部官员,托他捉拿犯人。
之后两起也是如此,姚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6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