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性格外放的人,他也不爱剖白自己的感情,他总认为,做的比说的更重要。
但面对方珑,他渴望她能知道他的所有想法。
——上一次有如此迫切说话欲望的,是他刚被周父周母领养的时候。
他很想很想感谢他们。
哑巴也想开口说话,就算他的声音千疮百孔。
此时,周涯抬眸,眼睛里盛满光,一字一字地认真发音。
“方珑,我喜欢你。”
方珑听过很多次这句话,从别人的口中。
甚至听过很多次“我爱你”。
“喜欢”和“爱”在他们口中,好像KTV里的情歌,随随便便就能拎出来唱。
它们逐渐变得廉价,变得老土,变得细碎。
它们变得轻飘飘,从口里蹦出来后就落在地上,沾了灰染了尘,成了脚边灰扑扑的石头。
遍地都是,但连捡都不想捡。
可这一刻,方珑第一次感受到,原来这句话它是会发光的。
明明是毫无实体的声音,她却能用眼睛看到,用耳朵盛住,用心脏亲吻。
真正的喜欢就是这样吗?
眼前的男人,长相算不上帅气,皮肤黑,发型不时髦,有胡茬,穿的是“菜市场衣服”,脾气差,满口脏话,洗澡只用一块香皂……
他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缺点,一点儿都不完美,可他在她眼里,比星辰还耀眼。
心跳快得要疯掉,向来能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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