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根本不在意。大家馋的是肉啊!肉!
只有陈楠,撇开那些一直馋肉的手下,自顾自蹲到言采烤的红薯旁。他以前见过言采挖的那东西,不过没尝试吃过。而且他没看到这么大的。
也就是前几天,他才见过。他见到的都是小小个,拇指那么细,绝没有言采挖出来的这种个头的。
这都有小臂粗了。
渐渐的,那边兔肉的香味就浓郁了些,而且今天烤的特别香。平常他们自己瞎烤的,最多抹点盐粒,没啥味道,就吃个肉味解馋。
但是言采这些肉,又是撒辣椒又是撒孜然的,还抹了蜂蜜,味道特别香,顿时就是一片吸溜口水的声音。
在肉l香中,还有一点甜香也在慢慢变得浓郁。
见差不多了,言采拨开炭火堆,把外表已经有些焦黑的红薯用叶子包起拿出来。一下掰成两半,橙黄色的果肉莹亮细腻,言采忙不迭咬了一口。
好烫!不过好香!
红薯虽然容易饿,而且吃多了胃里容易犯酸水,但是少吃点的时候还是挺香的。
儿子早就忍不住想扒住言采的手咬了,言采哪能这样就给他吃。等放凉了之后,才喂给他。
他扫了眼陈楠,见他很想尝尝的样子,很是大方挥挥手。
“看啥啊,试试呗。”
陈楠便不推诿,拿起来直接啃了。其实主要是江满月现在不在这里,不然他一定绝不会这么腼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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