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于澈说他已经买水了。”沈颂声阻止了孟虞,“你不用把我哥的话当真,他这人说话不过脑子,才不会真的计较你的一瓶水。”
他不计较,但我会在乎。
当然,孟虞是不会和沈颂声说的,只是笑道,“好吧,那我们直接去吧。”
落日的光线在天挥洒,如一副构图有致的彩色泼墨画,映衬篮球场上充满活力的少年人,为盛气的青春增添独特的浪漫因素。
程妄和于澈在篮球场的西北角,于澈拿着手机坐在场边的长椅,边上是一个透明塑料袋,可以看出里面是两瓶水。
于澈的脚下还有两瓶,都开动过。
程妄在罚球线练投篮,他的动作标准,右手手腕和小臂,小臂和大臂之间呈现九十度,另一只手虚扶着球,右手用力,球就呈现一个标准的抛物线,利落地空心进篮筐,球脱手时的右手还举着,手掌微垂,不过一秒,又随意放下了。
整个动作流畅、看上去毫不费力。
“哥!”沈颂声心情好的时候会叫程妄哥,心情不好的时候会直呼其名。
她这声哥,同球落地的声音一同响起。
程妄偏过头,身体半侧,朝着沈颂声和孟虞看去。
眼前的画面,与当年看他打球时的模样没有太大差别,只不过每一次看,都能感受到程妄身上的自信肆意。
他黑色短袖外套了一件黑丝球衣,号码是3号,同他当年的球衣号一样。
转身看过来的那一刻,神情平静,深邃的眉眼并没有多余的表情,在看到她们之后,嘴角微微勾起,又像是有感应一样,回过头手一伸,手掌仿佛有吸引力,把回弹的球收回。
明明只是短暂的几秒,但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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