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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的角度去看封于修的这种行为,可以说是在奸着一群干尸,可是还是那么津津有味。
某人曾做过猜测,封于修和他的同伙是古代玛雅人,应该保留了他们以刺入心脏,献身太阳和吃人肉,拿头颅当摆设的古老传统。
这种猜测也确实十分接近了,曾在原始森林混迹的封于修就亲眼目睹同伴被蛇,老虎,狼吃掉的过程,可谓是触目惊心,至此,他们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而鬼只不过是复仇杀人,肢解,扯出肠子,脑子,掰掉下巴,吃人心,人脑,附身之类的,可以接受。
奉行这种法则的封于修把鬼当作是一种较为强大的物体,理性对待。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这是自然法则,无论是到达宇宙无敌,还是当世无敌。
弱者就是任人鱼肉,好比牲畜,鸡,鸭,猪,鱼之类,还不是全身肢解,被当作物品出售,此时人类为什么不感到恶心呢。
而鬼的杀伤力远没豺狼虎豹大,毕竟就算散失了理性,成为一个复仇的工具,归根结底还是一个人,就算变成鬼,也会成为豺狼虎豹死后鬼魂的食物。
论凶险程度,就算是鬼,也没一只活着的狼凶险。
食物链基本无法改变,这种本质属性多年存在,并且将会长期不变。
自觉是混迹网络多年的封于修自然见过各种美女,而眼前的两个论姿色只能算是中上。
躲在角落的封于修害怕被那个林悦的鬼魂给发现,而看到眼前的这个林悦,他又自然想到那个由马恺曼饰演的现实中的林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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