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茨,他喜欢对这么改名换姓开玩笑。他是做进口生意的纽约人。拜伦在娜塔丽旁边的一个空位子上坐下,取了一块肉排。它有点古怪发粘的味道,但是吃了一个星期的罐头小鱼和香肠之后,它还是挺好吃,何况他又饿了。他吃完一块,又用叉子叉了一块放到自己盘子里。斯鲁特对他笑着,又得意地环视了一下高高兴兴地吃着肉排的美国人。“顺便问一句,这里有没有人反对吃马肉?”
“我当然最反对,”娜塔丽说。
“好吧,那就太糟糕了。你刚刚吃下去。”
娜塔丽说了声“啊哟!”拿餐巾捂着嘴恶心起来。“我的天。马肉!我真要把你杀了。为什么你不警告我?”
“你需要营养。我们都需要。很难说我们会碰上什么事,我刚巧有机会买到这东西
', ' ')('\n
,我就买了。你们刚才吃的还是波兰的一匹纯种。市长昨天下令宰了一千多匹。我们弄到一份还算运气。”马克-哈特雷从大菜盘里又取了一块肉排。娜塔丽说:“马克!你怎么能吃?是马肉!”
他耸耸肩。“我们得吃。我在犹太人饭馆里吃过更坏的肉。”
“嘿,我不主张遵守宗教信仰,可是我没法吃马肉。我宁肯吃狗肉呢。”
拜伦把盘子推开。他肚子里感觉到马肉的分量,嘴里还留着马肉黏糊糊的滋味,又想起犹太人街道上苍蝇群集的死马的臭味,这些都在他的意识里混杂成为一件事情——战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