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抽下了法特蒂的领带,把他的双手紧紧地绑在了一起,然后,我又在周围转了转,从其中的一个垃圾箱中捡出一块肮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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堪的洗碗布,洗碗布的一边有些烧焦了。我把它撕成了两半,又团成了一团,接着给每一个昏迷的家伙嘴里都塞了一团,然后,我把他们的两根鞋带系在了一起。最后,我把法特蒂这个胖子扔到了肯帕戈纳的身上,我想这重重的一击可能会要了他的命。
在把他们的两根鞋带系在一起的时候,我在心里默默地对自己嘀咕着:儿童游戏——儿童游戏——跟着,我回头看了看不远处的别克轿车,透过挡风玻璃,我能够清楚地看到“金发碧眼”他还是那副老样子,头偏在一旁,眼睛微睁着,看起来他好像有话要说,可惜他已经没有这样好的运气了。
在我做完这一切的时候,从小巷的深处传来一只雄猫的凄厉叫声,之后,四周又陷入了一片沉寂之中。在六月的下旬,午夜时分的天气已经有些凉意了,我却出了一身汗,因为我在完成一项费力费时的工作。
之后,我悄悄地溜上了楼梯,进了公寓的后门;接着,我又小心翼翼地上了门廊,来到了第一处平台,在这里看不到公寓里有任何灯光。我又走上了下一个平台,从这里能够更加清楚地看到公寓里的情况。突然,公寓里点亮了一盏灯。我小心翼翼地经过了第二个平台,走到了一个封闭的门廊上。
在这个封闭的门廊尽头,有一扇铁门,门正开着。肯帕戈纳和法特蒂刚才就是从这里出来的。在铁门的里面,还有一扇隔板门,门上没有锁。我一闪身,溜进了房门。
我摸到了那个刚亮起灯的屋子,那屋子看起来是一间厨房,有个人影在里面活动着,从背影上看来,那个人就是奈蒂。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手里的无声手枪,我的那支合手的自动手枪正安静地放在我的上衣兜中。不过,我想自己最好还是使用这支笨重的无声手枪更好一些,因为它是“金发碧眼”的枪。根据通常的经验来讲,我最好用别有和手枪来完成自己要做的事情,这样才能确保万无一失。
于是,我握着一名杀手的无声手枪走进了厨房,我所要做的就是用这支枪杀死弗兰克奈蒂。
厨房里的那个人穿着宽松的睡裤,赤裸着上身,正背对着我,在冰箱中翻找着东西。他身上的肌肉并不强壮有力,佛罗里达的阳光给了他健康的肤色,不过在他的背部下方还有一道鲜红色的伤疤,那就是兰格留下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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