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墙壁和镶有卵石玻璃的房门,门上标有房间号,有的也标有名字。地上铺着黑白相间的马赛克地砖,那奇异的色彩一时间晃得我有些头晕眼花。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消毒水的味道,闻起来就像是走进了牙科诊所或是洗手间。
兰格看了看米勒,轻声说道:“奈蒂。”
“噢,”我插嘴道“你们究竟想要于什么?”
他们两个冷冷地盯着我,我在他们眼前就如同一名面目可憎的入侵者,似乎他们根本未曾邀我同行一样。
“把枪掏出来,雷德。”兰格不耐烦地命令着我。
“如果你不介意的话,还是叫我黑勒吧。”我耐心地纠正着他。然后,我掏出了枪,他和米勒也分别掏出了枪。
“我们有逮捕令吗?”我又问道。
“闭嘴!”米勒呵斥道,连看也没看我一眼。
我没有理会,继续问道:“我究竟该干点儿什么呢?”
“我不是刚刚告诉过你吗?”这一次米勒盯着我说“闭嘴!”
他那对藏在厚厚镜片后的眼睛,看上去就像两个圆圆的黑色玻璃球,让人觉得格外好笑。
兰格插了进来“跟着我们,黑勒,可能会发生枪战。”
他们继续向前走着,我们三个人的脚步声在走廊里回响着。
他们在一扇房门前停了下来,门上没有标明姓名,只有房间的号码——五五四。
门没有锁。
米勒第一个冲了进去,手里握着一支点四五式手枪;兰格紧随其后,手里握着一把点三八式左轮手枪;我像个傻瓜似的跟在他们后面,手里握着一支九毫米的勃朗宁自动手枪,而把兰格交给我的小手枪放在了上衣口袋中。对于一名警察来说,勃朗宁手枪并不是合适的武器,甚至它有时会让你身陷险境,不过我喜欢。
我们闯进的是一间外间办公室,正对着门口的是一张办公桌,后面没有登记员,也没坐着秘书。相反,在靠左侧墙壁旁放着的一排座椅上坐着两个人——又是两个身穿棕色西装的家伙,大衣放在膝盖上,他们也就三十岁左右,看上去就像这屋里的两件摆设。
暗色头发,苍白的毫无表情的脸,中等身材,其中一个鼻梁骨以前肯定被多次砸碎过,此刻他正在读一本名为黑色面具的杂志。另一个小子脸上长有铜钱般大小的斑疮,正坐在那儿吸烟,在他旁边的椅子上放着一盒菲利普摩瑞斯牌的香烟和一个装满烟蒂的烟灰缸。
他们两个谁也没有拔出枪来,甚至连动也没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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