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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嬷嬷满意的抽出一张纸交给余香玉,「有家室跟我走,没家室的跟着余嬷嬷走。」
「是。」
这些人有一百九十人是缺胳膊少腿,或脸上、耳朵有所残缺的,其余十人是重伤退伍,因伤势毁了根基体弱多病之人。
余香玉接过写满这些人信息的纸张,喊上他们一起去了住宿的地方。
有家室和没家室的人,他们是分开居住的;晾晒棚左侧是给有家室之人居住的,右侧是没有家室之人居住。
最明显的区别在于,房屋外形构建差不多,里面的格局有所区别。
容嬷嬷带着一百三十六人行至房屋群前,指着左前方的一列,「那边是有人居住了的,前面这一排,以及第三排、第四排是分给你们居住的。接下来把房屋分配给你们,我这里登记一下;先跟你们说清楚明白,房屋分配给你们居住,你们在羊毛作坊做工期间都是你们居住,不会有旁人来抢夺,或者因各种原因而分给其他人。」
「等到你们不在作坊做工后,房屋是要还给作坊的;因此,你们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格局,也不能与他人随机调换房屋,请周知。」
一群人表示没意见。
容嬷嬷这才挨个给他们安排房屋,记录在册。
三排房屋,一排有五十间屋子,三排就是一百五十间房屋;一百三十六人不能完全分完,剩下的十几间空置,与后面的房屋一起等新主人的到来。
房屋分配下去,众人知晓各自的房屋号,每个屋子外面都挂了一个号码牌;是房屋的排列数字,他们自觉的聚集在一起,等容嬷嬷发话才能解散。
容嬷嬷看他们穿着单薄,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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