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的人只有警卫叔叔,还有秘书处的叔叔阿姨。
警卫叔叔们大多严肃,秘书处的叔叔阿姨们则几乎都是行色匆匆,她本来就不爱说话,更遑论主动拉住他们聊天。
好在胡若弗给明宛准备了许多小人书,这些即便是不认字,也能看的津津有味,她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自己认字。
但是小人书看久了也会无趣,她坐在书房的桌子前伸了个懒腰,把书合起来放回柜子,然后走了出去。
她一时想不到自己要干什么,就蹲在院子里的槐花树旁,百无聊赖的数起蚂蚁。明宛甚至坏心眼的拿树枝弄乱蚂蚁们的路线,看着原本直直的一条线路在她的干扰下断层。
正当她试图把其中一只蚂蚁归回原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脚,鞋子是再普通不过的布鞋,向上望去,洗的有些褪色的裤子,白净的衬衫,还有一张俊气的脸。
明明和刘长征差不多,看起来都是十二三岁的小少年,但是眼前这个穿着衬衫的人,就是显得更沉稳一点,总让人觉得他比常人多了两分睿智机敏。
怎么说呢,照明宛看来,这应该就是旁人说的一看就聪明的长相,他的五官细看下和李文畔有些相似,尤其是嘴唇,很薄,时刻都像是紧抿着,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一样,把人衬的沉稳许多。但是落在十二三岁的他身上,应该就是少年老成了。
李明宛毫不费力的猜出来,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李文畔的侄子,李卓晚。
天资聪颖,处事沉稳,学业出色,被众人赞誉的天之骄子。
嗯……也是李文畔说的调皮孩子。
虽然从李卓晚的身上,她看不到半点调皮的迹象,如果他再年长几岁,明宛相信别人一看到他就会把他当成干部,气质拿捏得极好。
这样一个沉稳透彻的少年,在看到明宛黑滚滚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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