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也许是粉的,也许是绿的,也许又粉又绿,总之它很臭美。
它跟其他笔一样插在笔筒里,斜斜的立着,不一样的是其他笔都向右,它却向左(或者其他笔都向左而它向右)。
反正它一定是独自倚在笔筒的一侧,有着明显的疏离感。
你很容易看到它。
落单的家伙向来显眼。
我想它是一定是个不良,是笔里的差生。
为了证明这点我当时还拿起它在试笔纸上画了画——
果然写不出来。
一只写不出字的笔——
居然穿得花花绿绿,自命不凡的离群索居,好像以为自己除了写字还能干点什么其他的事情。
真是贱笔。
……
我不假思索地拐走了它,不顾它的挣扎。
把它塞进袖口,捏紧袖子,出了文具店。
也许我有偷窃的天赋,也许我只是运气够好——
第一次没被发现。
我挟着我的“人质”,去了附近的公园。
公园有名字,叫宝塔湖。
湖里有鸭,湖中有岛,还有坐桥。
我过桥,上了湖中岛。
找个石凳坐下,解开人质的束缚,让它出来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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