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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娓表情更为难了。
她喜欢玫瑰乐队那一年里,乐队刚出道,唱的都是抒情音乐。也是凑巧,在林娓高三的时候,乐队在机缘巧合下改了风格,走摇滚风,反倒火了。之后的专辑里更多的都是重金属摇滚乐。
虽然下午在车上,林娓有临时补课,把近两年乐队的歌都听了一遍。但歌曲太多,她大多都是听一个旋律,只记住部分歌曲,其他都忘得差不多了。
这首歌她甚至都没有印象下午有没有听过。
林娓下意识看了一眼喻闻景。
在这个环境下,喻闻景依然正襟危坐,而他的左手正无意识地抚摸着右手上的手串,似乎十分不适应这样的场合,但良好的修养却让他没有发出任何不满,只是平静地接受。
她忽然后悔拉着喻闻景陪她一起看演唱会。
林娓眼神太过于炙热,让人想不注意都难。喻闻景偏头看向她,声音平和地询问道:“怎么一直看我?”
“是不是太吵了啊?”林娓小心翼翼的询问。想了想,她又补充:“如果你不喜欢的话,我们先出去吧。”
喻闻景摸手串的动作一顿。
“没关系。”他没有否认林娓的第一句话,而是问:“你喜欢吗?”
喜欢吗?
林娓反问自己。得到的答案好像并不是喜欢。
其实这场演唱会和她想象中高二应该去的那一场不太同。最重要的是,从进入演唱会,看到玫瑰乐队里从主唱再到贝斯手没有一个人离开,还在舞台上唱着他们喜欢的歌曲那一刻起,她就已经释怀。
“要不我们还是走吧。”说着,林娓准备起身就被喻闻景抓住了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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