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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清明看了她一会儿,便被手上的痒意打断。
她的火力十足,可能是小时候锻炼出来的吧。那时候冬天大清早的就要出来干活儿,小小的孩子抵抗力不行,刺骨的寒风一吹,整个人便都被寒风冻透了。那时候年年长冻疮,后来跟着池慕云去了城里,冻疮才慢慢转好。
一睡热烘烘的被窝,手上便有些痒。
路清明慢慢地小心地把一只手从被子里拿出来,摊开五指仔细观察。这双手看上去修长有力,指甲圆润干净,但有些地方的皮肤有些暗沉、粗糙。那是冻疮活动过的后遗症。
路清明想起昨天听许雁枫说的。
“一双好手赢天下。”
——许雁枫在群里得意洋洋地晒了一下自己的手。她的手的确好看,白皙修长,骨节分明,无名指上非常“低调”地戴了一枚钻戒。
路清明没注意到钻戒有多贵。她只是仿佛第一次发现,原来许雁枫的手是这么好看。
她一直都没注意过。
她自己的手却……
唉。路清明有些沮丧地挠了一下手上发痒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