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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