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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好,下班他在小店外的巷口等我。
心不在焉地工作,脑袋里全是王齐愷在作怪,好在我泡了三年的咖啡和饮料,业务熟练,没出大紕漏,就是偶尔恍神,惹来同事的注意。无所谓儿,他们注意他们的,我想我的,毫不衝突。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像隻雀跃的鸟儿,朝同事喊了一声、拿起随身包袱,立即飞奔而去。
一般来说王齐愷接送我的地点都不会太靠近店铺,怕被人看到,于是我下意识地往远端走去,却被停靠在咫尺之间的王齐愷按了喇叭。
「你要走去哪里?」摇下车窗,王齐愷笑问,「忘记我们的约定,要回家了是吗?」
「我记得好嘛!」难得可以在外面住一晚,还是跟自己喜欢的人,真的是超级开心。
「那你走什么?故意假装没看见我?」
「才没有故意,是以为你会在前方等我。」
王齐愷得到我这个回答,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道:「之后都在这接你。」
「咦?为什么啊?不是怕被同事看到吗?」
「以前怕,现在不怎么怕了,也没什么好怕的。」
我盯着他发愣,心脏快要跳出胸口,「其实走远一点也没什么……走到天涯海角都愿意。」
这不是拍马屁,也不是说玩笑话。是我努力抑制害羞与羞耻心,想给王齐愷的暗示。或许人对初次恋爱总有难以抑制的梦幻想像,认为能够天长地久,并非曾经拥有。
但这样的信念又有何不可呢?一心一意想跟一个人,走完一辈子,没有什么不可以。
天真也罢、幼稚也好,都是不能被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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