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时候方晚并不想搭理温华,更不想看见他。
酒吧里时不时会爆发出一些不明意味的尖叫声,有的人开怀痛饮,有的人借酒消愁。
温华一口一口地喝着酒,这家酒吧的质量不怎么样,他这张喝过琼浆玉液,吃过山珍海味的嘴还真的有点不习惯。
方晚那漂亮的手指在桌面上敲着,因为农场的运作难免生了些茧子,以前的黑长直变成了卷发,懒散地披在肩头,被爱情所滋润保养的面容看不出来已经有叁十二岁了,细挺的鼻梁,鲜红的唇,还有那装满清冷不屑的眉眼都透着几分勾人心弦的魅惑。
她回来是因为钟灵秀要结婚了,她在酒吧的二楼有个包厢,邀请方晚来举办结婚前一夜的单身派对。
然而出师不利,方晚来得晚了,钟灵秀又没告诉她是哪个包厢,问了人也不清楚,钟灵秀下来的时候晕乎乎的都被灌醉了,话都没说两句就跑去厕所吐了。
她纠结着,跟温华待在一块如坐针毡,正想着要不要去厕所找人,温华递给来手机,亮着的屏幕是一张小狗的照片。
它长大了许多,但方晚还是一眼认了出来:“长这么大了啊……我都好几年没看见它了。”
“四五年了。”温华的手指滑动着屏幕,相册里有很多清闲的照片,从小到大的,还有在医院被阉了蛋蛋后戴着伊丽莎白圈的哀怨样子,“你走了之后它找了你很久,可能是害怕被丢下,头两年我都没办法离开它,睡觉都要睡我床下。”
方晚拿过温华的手机,一张一张翻着,里面记录了太多小家伙的样子,高高竖起的耳朵,被抚摸时眯起的双眼,还有一些视频,看得出来它很活泼,生日的时候戴着高顶帽满屋子跑,可见温华把它养的还不错。
方晚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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