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即便以撒很早就离开了家,叛逆地加入了军队,但奥斯顿大公依旧为儿子偶尔的归家保存有一席之地。
卧室很大,看得出经常打扫,房间纤尘不染,书桌干净地倒映出窗外爬山虎晃动的叶片。
贴右面墙壁的一张高大的展物柜,里面横列着各种各样的奖杯、徽章。从物理知识竞赛,到星际机甲比赛,女仆长说大公从不要求他参与这些比赛,这是少爷自己的爱好。
他喜欢赢,而且一定要赢第一名。
可怕的好胜心……
颜夕发现自己对他的一个误解,她一直以为他学习成绩不太好。若是有这样聪明的脑袋,比起虫族横行炮火连天的前线,分明从事科研才是这类世家子弟最好的出路。
凭借优越的身家,占据体面的岗位,过不了几年就升职加薪,然后进入皇家学院或者中央研究院深造,这仿佛是一套贵族少爷们的人生模板,颜夕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而且非常多。每个人都像复制出来般无趣。
以撒的头脑这么好,哪怕不去前线,他在科研领域应一定能取得令帝国瞩目的佳绩的。
为什么却选择了成为一个军人呢?是喜欢刀口舔血的刺激吗?
走着走着,她的脚步忽然顿住,在一枚金色的勋章前停了下来。
这枚勋章摆放在非常靠前的位置,对展柜主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吸引颜夕的注意力有别的原因。
首先,它已经非常老旧了。和那些崭新的勋章不同,老旧得就像上个世纪流传下来的孤品。其次,勋章上面带着血迹,哪怕经过了非常小心的清洁,那血迹就好似烙印上去的一般,在角落里残留着锈迹斑斑。
最后是这枚勋章上烙印的名字——它并不属于以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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