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了一上午的车,每个人都显得有些灰头土脸的,陈曦提议先找一家招待所住下,洗把脸换身衣服再出门逛街和照相,反正无论如何他们今天都赶不回去的,要住在市里。
庆丰市的百货大楼离客运站不远,百货大楼的后身便是一家招待所,条件简陋但胜在干净,陈曦知道庆丰市的招待所条件一定是不如申城,所以她也不矫情,直接交了一天的钱,便带着宁宁去公共洗漱区洗脸了。
走出招待所的时候,一家三口已经换好了衣服,陈曦倒还是平日里的打扮,衬衫、西裤、高跟小皮鞋和呢子风衣,美则美矣,却变化不大。
但秦萧换了一身浅灰色的中山装之后,通身气质便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他衣衫笔挺、低眉浅笑地站在陈曦的面前,显得温文儒雅又器宇不凡,再配上他那俊朗的外表、修长的身材和一双大长腿,不禁让陈曦的眼睛亮了又亮,内心小鹿乱撞。
“老公,真帅。”陈曦忍不住赞叹出声,又伸手帮秦萧整理了一下衣领,上下打量着连连点头,“嗯,我的眼光真好。”
“夸我也就算了,怎么还自己夸上自己了,你真是……”秦萧想了又想也没有想出什么合适的形容词,索性刮了下陈曦的小鼻子,继续道:“快帮宁宁也换衣服吧!时间也不早了,换好了我们出去吃个午饭。”
陈曦点头,迅速帮宁宁换好了一身小军装,一家三口手牵着手走出了招待所。
不知道是申城的服装过于前卫和时髦,还是一家三口的颜值太能打,总之一路上他们收获了不少路上的目光,才走到了庆丰市国营饭店。
第一次带女儿来大城市,是一定要吃些好的,在国营饭店点了两荤两素以及两斤猪肉白菜馅的饺子,两个大人一个小孩儿就点了这么多菜,在这个年代可谓是奢侈至极,好在秦萧肚量大,完全没有浪费,酒足饭饱之后,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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