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珍整个人钳进他怀抱里,一动不动。
“不想舒服了?”
她舒服过了,晕乎乎摇头,手伸进他衬衣,描摹后腰处的烧疤,“什么时候弄的?”
“许多年前出任务。”他不愿多谈这段陈年旧事,“这套房过户给你。”
韩珍没怎么听,撩开他衬衣仔细查看,还低声提醒他工作要小心,不能触犯底线。
半小时后,她洗过澡,绑着低马尾,有宜室宜家的温柔感,保姆下楼煲汤间隙,洗干净一盘新鲜的荔枝。
韩珍端进书房,扑面而来是股浓郁的油墨香。
季庭宗在书桌后,一语不发正练毛笔字。
难怪这么好闻,墨盘里浸的是茶水,研磨开,弥散出的味道,十分清新。
他许久没捉笔了,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也绝非仅是附庸风雅。
一手楷书行云流水,勾勒得挺拔,强悍,矫若游龙。
没十年功底,写不出这笔锋的气魄。
最后一个“择”字写完,季庭宗放下笔,捡起旁边的白帕擦手,“会写吗。”
“会一点。”韩珍兴致勃勃,挑了只细一点的狼毫笔,沾湿尖儿,埋头涂涂画画,“小时候我父亲逼着我学过,但我十分钟都坐不住,清楚他不会冲我发脾气,总是又哭又闹,他也就不逼我了。”
“你父亲是劲儿使错地方了。”男人微微俯身,“画的是个猪头?”
韩珍眼珠子转转,拿起一颗荔枝塞进嘴里,脸颊一侧鼓囊囊,像刚蒸腾出的嫩包子,“画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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