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是某个路人的,但是怎么想都觉得是预言家好)女巫是大boss到是一开始就想好了。
跟很多电影一样,好人不一定完全是好人,坏人也不会完全是坏人,虽然因为桌游的限制一定要分两边,但是我还是想打破两边的边界,让所有狼人都有他们各自的特色。
写贝德林的故事可以说是我写的最开心的故事,几乎要爱上写一个偏执的疯子,可能以后我的作品会很常出现疯子(?)写的时候会进入一种很特别的状态,像是被黑暗吃掉的感觉(我知道十分抽象)不过这真的只有写过的人才能体会。
本来的故事其实是有骑士的,所以会议的人数才会是12个(有玩狼杀应该知道经典的444配置)但是后来因为太冗还有骑士没有理由杀的了狼人所以作罢(没有办法用银子弹)
所以其实是少了骑士跟一匹狼,(本来吉尔萨也是狼,不过留的伏笔都砍掉了,真的超级可惜)所以本来每个狼都会有故事的,所以就没有四十日跟五十日,变成只有贝德林的四十五日。(但是秉持写完的东西不要浪费,所以放在了番外)
最喜欢的角色是余法,可惜感觉对他的刻划真的不够深入好可惜,而且因为要卡到狼人杀桌游的关係所以篇幅不够去凸显他,甚至发了便当,所以我偷偷的出了一个番外纪念他哈哈哈。
为了纪念大学爱玩狼人杀的室友们,所以里面登场的每个角色都是把他们的名子的某个字翻成法文然后音译,有兴趣可以问我我可以跟你们说谁是谁,其实还颇有趣的。
写结尾的时候真的很开心,收伏笔的快感更是一绝,兰亚的疯狂跟阿卡奇的绝处逢生真的让我写的时候反覆在路易莎激动的不行,旁边的人一定觉得我是怪咖。
不过对我来说第一次长篇小说的完结真的意义重大,其实我国中就有在写小说,不过都是写了两万字左右就不写了,(如果有兴趣看我的黑歷史可以跟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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