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起,跑离案发现场。
一路上我都将脸塞在他的怀里,双颊又烫又麻,尷尬害羞得想挖洞将自己掩埋。可当我把头,倚靠着他时,我听见他心脏正快速、大力地跳动。
原来周清阳,也在紧张啊。
「那个。」内心感受到一丝丝,难以忽略的甜蜜。
「嗯?」
「我愿意。」不用其他的话来修饰,单纯三个字,足以回应周清阳。简单,却十分真挚。
常常听别人说「不论天长地久,只愿曾经拥有」,乍听之下,我认为很傻逼。无法天长地久的恋爱,必然要歷经分离。分离多痛啊,痛到哭不出来,令人心焦。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
比起分离后的疼痛,相爱无法相守,更使人绝望。与其蹉跎一生,得非所愿,那我寧愿承担各种风险,只愿讨他欢喜一刻。
至于我的性别,根本不成问题。毕竟重生以前,我已对周清阳动心,满满一叠的素描纸,画的全是他。
他是我的执念,是我惦记的对象。
「我也会,对你好的。」既然我们因顾虑疾病、性别而错过一世,那么这次就不该再浪费时间。
搞基就搞基吧,谁搞谁怕谁。
周清阳轻轻在我额头落下一个吻,轻柔得宛如羽毛。
「我知道,因为你是专属于我的小太阳呀。」
回家的路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听他说「你是专属于我的小太阳」这句话,我的嘴被塞了一口蜜,甜得我说不出话来,快要得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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