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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身哥听到此句先溜为上,我则愣在原地。
此时办公室内剩下我和冰块女,这是个大好机会。
「还有事?」
挺起头,冰块女跟我四目相连,我还是觉得这面容非常熟悉。
「我还是觉得我们曾经见过。」
「说过了,想不起来就算了。」
她还是不愿意告诉我,我们曾经在哪见过相遇过。
也许是城市里的某一角擦肩;也许是在这饭店邂逅;也许我们在同一班列车上有过几次目光交错。
但老实说我也觉得不太可能,那种一面之缘不可能让我那么熟悉…
我总觉得我在哪看过她。
是不是因为昨天我们经歷了一夜云雨?
昨晚我可能吻了她无数次;但宿醉后留下的记忆只残存于我喝醉前。
我连我怎么喝醉都忘了,又怎么去记得她的脸。
仔细想想,昨天发生的事存有太多疑惑点。
第一, 她怎么把我扛回家的?
我是不重,可是也达到了一定的重量,凭她一个人,是怎么把我捡回家的?
第二,昨天她送我的衣服是一件休间t和同款短裤,且顏色及款式都是我所喜欢的,若是瞎猜,真有那么凑巧?
若不是,我的喜好她又是从何得之?
第三,一般女人若遇上昨天的事,绝对是哭天抢地的喊着:「我不想活了!」或者闪着泪光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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