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利的对手。
阿穆尔和巴克利杀红了眼,不停的突破自己的记录,阿穆尔和巴克利最多的时候分别咬死了一百多只狼,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当年泰加最厉害的时候也才一次性咬死80多只狼而已。
三天后,阿穆尔和巴克利汇合了两个队伍,休整了一天的时间,接下来才是真正的巅峰对决。
狼群趁着老虎们休息的这一天迅速的聚集,七.八.百只狼聚集在一起仍旧没有丝毫安全感,每一只狼都噤若寒蝉。
阿穆尔和巴克利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一只狼群一只狼群的杀太慢了,这些狼群自动聚集到一起,一次性咬死七八只狼群,这才快。
之前三天的大规模杀.戮过去是为了不让狼群聚集出几千只狼的超级狼群,即便七只老虎再厉害也不可能打得过几千只狼。
经过前面三天的屠.戮,狼群已经不可能聚集几千只之多,七.八.百只是极限了,这个数量在阿穆尔和巴克利可以掌控的范围内。
休息一天的时间也是经过精确计算的,一天的时间恰好足够六.七只狼群聚集到一起,更远地方的狼群一天的时间是跑不过来的。
并且经过前面三天的杀.戮,所有的狼群都太过惊恐,没有任何的组织性可言,就根本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到特别多的狼。
七八百只狼聚集在一起是非常壮观的,即便他们的数量再多,却早已经被吓破了胆,看见这些雄虎就忍不住想逃走,若不是狼的血性从来不会临阵脱逃,早就已经四散逃命去了。
即便狼是非常有血性的兽,却还是无法控制自己对死亡的恐惧,即便他们不会逃,却仍旧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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