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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予头一次和拖拉机近距离接触,还觉着挺新鲜,他咽了咽口水,心里安慰自己这穷乡僻壤哪来的越野车,能开拖拉机出来接他就相当于藏族人民献哈达,已经是最高礼遇了,总比骑个小三轮来得好。
他对拖拉机了解非常有限,小时候看过一部乡村爱情偶像剧,剧里边拖拉机是载猪用的,样子比运货卡车小点儿。男女主角把一头头猪扛上拖拉机,男主角在吭哧吭哧的猪叫声里向女主角深情表白:“小美,看咱家的猪,多壮,多肥,就和我对你的爱一样。”
后来他工作了,有次下乡做项目推广,才知道现在的拖拉机早今非昔比了——七哥这辆拖拉机通体刷着黑漆,轮胎足有半个人那么高,看外表炫酷程度不必四驱车差。
司予伸手在车门上摸了一把,感叹果然是大晚上都要披斗篷带兜帽的男人,开的车也与众不同。
“七哥,我坐哪儿?”
司予往驾驶座里看了两眼,就一个位置,于是踮着脚问。
七哥抬手掀开兜帽,宽大的袖子顺势滑落到小臂,他的皮肤很白——是一种久不见光、近乎透明的白;手掌很大,手指也比一般人要长,骨节分明,手背上青筋清晰可见。
没了兜帽,司予总算看清他利落流畅的侧脸线条,他很英俊,五官是一种带着贵气的英俊,但眉骨、鼻梁、嘴唇都生得过于锋利,司予本能地觉得危险,脚尖不自觉往后退了小半步。
“后面。”七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