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雨的主意是,金九银十,这两个月结婚的人最多。小地方婚纱还没流行开,中式礼服更少见,破四旧的时候,旗袍早被破的没影了,至于中式褂裙,现在哪里有人会做,想都不要想哟。
一般都是请客的时候,穿件漂亮点的新衣服就算完事。大多是一条红裙子,显得隆重,也应景。
“你想想,如果这个时候配个红色的头纱,前头一排玫瑰花跟发夹似的攒成一圈,后头两层纱,还能往前头一搭,结婚的人,要不要买?”虽然是简易版的头纱,但极具象征意义,哪怕穿的再简单,头纱一戴也知道谁是新娘,绝对不会被人抢了风头。
舒雨一高兴,顺手就给画了出来,舒雅的眼睛差点陷在画里拔不出来了。吵着要当帮手,成品还没出来,就已经兴奋的不行,好像这头纱做出来,她能使似的。
头纱做出来,舒雅还就真使了,往自己头上一戴,就在屋里转圈,对着镜子左照右照,那叫一个美啊。
可惜她没法戴出去,不然早出去溜达一圈臭美了。
红色的鲜亮的做头纱,那些浸了色的重新染色,拿来做半纱。何谓半纱,就是攒上三朵玫瑰花,后头配上小指头长短的单纱,直接扎在马尾上,或是盘的圆髻上,还有半披发上都可以。适合追赶潮流的时髦女郎,让他们品品欧洲王室的公主范儿。
“你说的我听懂了,可是染色,要怎么染?”舒雅一摊手。
“大红色浸成水红色,主要是色还不均匀,斑啦巴秃的,先用碱把色洗均匀,用葡萄皮染个紫色,看看能不能填上。”
紫色加水红,最后变成玫瑰紫,姐妹俩又是染又是泡,还得拿盐固色。最后晒干,如果洗一水不掉色,才算是成了。至于经不经得起几回水洗,谁家的头纱还天天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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