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陆为盯着那小羊,摇了摇头:“不是。那不是绵羊的羊羔。”
“嗯?”林瑾不解,开了车门从他身上下来,站到阳光下,再望向那小羊。陆为随即也下了车,站到了她的身后,告诉她,“那是藏羚羊的羊羔。”
与林瑾一样,陆为很意外会在这里瞧见小羊子。但在可可西里的十余年时间让他相信自己的鉴别能力,那灰黄色的皮毛和三角的耳朵,正是藏羚羊羔的特征。
八月,藏羚羊的产羔期结束,正是母羊和小羊羔们大规模回迁的时节。在这个季节,小羊和母羊走丢是常事,但走丢到了格尔木的小羊并不常见。
从这条路再上去些,就没有了草,进入了有人烟的地方。小羊如果找不回群,要么是被这一带人家养的狗咬死,要么是吃不到母乳,活活饿死。总之,倘若没人给它喂点东西,再把它送到羊群之中,它的活路不大。
小小的藏羚羊刚面世不久,尚不认识人类,自然也不怕人。
陆为用极慢的脚步缓缓接近它,直到走到了它的身边,它才惊慌地想跑。但陆为到底占了个先机,看它一动,便飞快地抓住了它的两只后蹄将它拎了起来。
小羊挣扎得厉害,蹄子扑腾,揣在陆为的胳膊上。他抓紧了怕弄断它的细胳膊腿,抓松了怕它掉地上跑走,一路别扭地拎回来,要带到车上。
林瑾看那小羊在他手上一脸不情愿的样子,走了过去:“我来抱吧?”
陆为要开车,本来也是要把羊交给她的。他正想教她拎着两只羊腿,却见林瑾把小羊接进了怀里,像怀抱一个婴儿一般,让小羊躺在自己的臂弯之中。
刚才还闹腾得很的小羊忽然就安静了下来,乖乖被林瑾抱着。
林瑾眼睛微睁,惊喜地看了眼陆为。
“它和你有缘分。”陆为含笑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2页 / 共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