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他,每一封,每一个字里行间,都是少女最真挚的心事。
原来,当初他转校过去后傍晚遇见的女孩是苏意,原来她早在无声无息的角落中关注喜欢了他很久。原来他最初觉得那双眼睛熟悉,是因为他早在那天就已经见过她,原来......
林清许的手到最后甚至都拿不住信纸,信纸上的字迹也变得模糊不堪。
啪嗒——
一滴水珠落在信纸上,模糊了黑色字迹。他拿开信纸,仰着头,手盖住眼睛,感受到水意。泪顺着眼角缓缓流下,湿润了鬓角。
原来,为一个人心心念念,为一个人魂牵梦萦,这便是喜欢。
喜欢,是一个人的落日,带着持久的震撼,带着不顾一切的奔赴,孤注一掷。
原来,他早就喜欢苏意。
原来,他也会喜欢人。
但这都不足以击溃林清许,真正让林清许溃不成军的,是:
原来,他真的被人,爱了很久很久。
可他,却把这个人推开了。
他把苏意推开了,让苏意难过了。
他推开了这世界上唯一一个,用炽热滚烫的心,主动靠近他的太阳,从此他的世界只剩下孤寒万尺,寒潭冰窟。
他罪该万死。
这夜注定难免。窗外的春雨细细飘散,像是有情人低落的呜咽,低风吹着窗楹,框框作响,温室里的花因为断电,被裹挟的冷风一吹,林清许好些日子的心血毁于一旦,绿枝受冻渐渐枯萎。
春雨纷扰,春愁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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