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附近肯定会引来野生动物,他费力地站起来,蹒跚地走了几步,实在是难受,捡起一根之前做帐篷剩余下的木头,支撑起自己,往前走。天没有完全黑,张哲瀚给自己做心里建设,走了约摸五六百米,他停下来,手心撑着膝盖,喘了几口气,慢慢直起腰,把沾了血的内裤绑在石头上向上一抛,石头带着内裤稳稳地落在了树冠上。
张哲瀚拄着拐杖往回走没几步,就看到天上飞来几只猛禽,他躲在树枝下面,等猛禽飞走了,才慢慢往回走。
张哲瀚用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笼子,一根根的木头排列的紧,又深深地插在地里,把小兔子从四面八方围起来。
做好这些他才缩进帐篷里睡觉。风呼呼地吹,他隐隐约约能听到远方的狼嚎。张哲瀚并不害怕,帐篷前点了火,野兽一般不会靠近,他闭着眼睛,想起了龚家的小儿子。那个小孩长得白白嫩嫩的,小时候胖乎乎的,像个小糯米团子,天天黏在他屁股后面,追着他喊哥哥。
诶……张哲瀚闭着眼睛,脑子很乱,想着也不知道那奶娃娃是否还活着……就算活着估计也只当自己是野狼,连父母都不认识,更何况这个把他弄丢的邻居哥哥,说不定还会和狼群一起,发现他,起冲突,然后跳起来咬断自己的喉咙……
张哲瀚就这样胡思乱想着睡到了第二天天亮,他在睡袋里翻了个身,感觉腰有千斤重,他躺了一会,嘴巴干的难受,他挣扎着爬到帐篷外,捧了一捧干净的雪,想了想要是直接吃下去自己得疼死,于是支起锅,给自己烧水。
水烧开又加了点雪进去调整到合适的温度,张哲瀚坐着喝了几口,感觉身体不怎么难受了,又烧开了一壶水,装进水壶里,背上行囊,找起了食物。
第一个安营扎寨的地方并不安全,他打算找过一个地方当据点,带着兔子不方便,所以把他们留在原地,等探好路再把兔子一起接过来。
他进来的第一天听到森林深处,有很多野狼的吼声,安全起见他带了火把,慢慢地朝着林子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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