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叫张敏的女律师帮忙联系了学校老师,安排女孩儿回学校继续上课。同时吴杰律师也是消息不断,收养手续很顺利。
这算是好消息?又或是“好消息”?老别怀疑这帮律师绝对没按正常流程办事。不过事已至此,他不得不开始考虑下一步打算。
他列了一张单子,上面有简单的几项:回济南,转学,哪间屋子给她,还要装修吗,墓地在哪里买……他感觉这单子上的事情几乎没一项简单的。
本着和睦相处的原则,所有事情都得耐下心慢慢商量,这是那帮律师反复提醒他的。他明白,女孩儿心情较脆弱,不好太着急。但老别还是从单子里挑出了一件需要尽快解决的事情,他同时认为这件事解决起来极为简单。
“琪琪呀!小宝贝呀!”老别意识到自己这称呼用得不怎么合适,因为他发觉女孩儿明显有些提防。虽说他发誓自己只是想更亲切一些,可是……谁信呀!
于是他决定重新开始:“琪琪呀!你父母的骨灰,真不适合继续放在屋里了,要不咱们给他们选块墓地吧。”重要原则需要一开始就明确,“所有费用我出。”
女孩儿一听,扭头就走:“他们在哪,我就在哪。”
老别还傻傻愣在原地,女孩儿却已跑回自己的房间,再次将房门重重的关上了。
至少这个关于墓地的问题,也的确算是解决了,而且百分之百符合所有人对“尽快”的定义,虽然又百分之百不符合老别对“解决”的定义。但一比一,“少数服从多数”,他决定还是缓缓再提此事吧。
还好老别并不是迷信,只是对某些传统的尊重。他不怕逝者的灵魂在半夜跑出来,也没有将任何的投资损失怪罪到骨灰盒的晦气上——特别是他根本没有发生任何投资损失。
那个叫“杏花真棒”的律师事务所原来还真不是盖的,门路看上去的确不少。民政的人只跑来了一次,客套了几句,老别对女孩儿的收养手续就加急办理完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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