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过的光与迷恋。那一刻我会觉得,我征服了他。
在生命的某段岁月中,我被这种征服欲冲昏了头脑。他是萧存诶,我轻轻地告诉自己,我掌控着全香港最有权势的男人。
那时候我将自己抽离成两部分,一部分是他的女儿,一部分只是萧矜,一个年轻的娇滴滴的小姑娘。
萧存喜欢把我抱到身上,让我骑着他,引着我自己动。
这种征服感,是我在其他任何男人身上都没有体验过的,无论连霁,还是萧逸。他们对我而言,是唾手可得的存在,一点难度、一点挑战性都没有。
于是我错误地将这种征服欲,当作了爱情。
如果他有其他女人,我会嫉妒得疯掉,萧存轻而易举地看穿了我的心思,他就故意这样钓着我,在纸醉金迷的名利场流连,在衣香鬓影的宴会中向那些美艳动人的女星举杯,微笑示意。然后在我濒临爆发的关键时刻,牵过我,温文得体地向旁人介绍,这是我的女儿。
在萧存身旁,在一句句萧大小姐的奉承之中,我的嫉妒只能无声地偃旗息鼓。
他钓我,我便用连霁回敬他。有时候回家,我会详尽地向他复述这一场约会的细节。
我说:“爹地,霁哥哥吻我了。”
他抬眼,漫不经心地瞟我:“怎么吻的?”
我坐到他大腿上,仰面亲吻他的脖颈,舌尖伸出来,试探着轻舔他的喉结,留下一串湿漉漉的痕迹。
萧存轻轻地笑:“就这样?”
我吻住他的下巴,柔软的唇轻蹭着,扫过他的唇锋,又拿舌尖舔他的唇角,像小孩子舔柠檬挞表层的蛋白糖霜,浅尝辄止,意犹未尽。
我甚至告诉萧存,你不是第一个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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