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车,结局便已经注定了,早一点或晚一点,没什么区别。
何况萧逸心底,还不希望他死得那样干脆痛快。
暴乱已近尾声,萧家这帮保镖几乎全军覆没。烟雾慢慢散干净,萧逸抬起冲锋枪乌黑的枪口,顶着连霁满是血污的脑门儿,眯起眼睛,居高临下地打量他。
连霁身负重伤,子弹炸开的破片击穿了他的内脏,神智已然不太清楚,满头满脸都是血,手边遗落着一把手枪。萧逸眼尖,当即认出来,这正是连霁时刻带着防身,曾经恶狠狠地顶住他脑门威胁的格洛克17。
与此同时,连霁也迷迷糊糊看清了萧逸的脸,他手指奋力颤抖挣扎着,想伸过去捡起枪。
萧逸一脚踩住,轻飘飘地踢开。
只要他稍稍弯一下搭着扳机的手指,就可以瞬间终结眼前男人的性命。但是萧逸不知在想什么,扔了冲锋枪,习惯性地用左手从腰后掏出一把p226手枪,重新顶住连霁的额头。
向来优雅矜贵、高不可攀的连公子,生平第一次,落得如此颓败的境地。
明知死到临头,但连霁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恐惧神情,不愧是港督之子,见惯风浪,即便面对浑身染血宛若修罗般的萧逸,依旧坦然自若。
仿佛他还是昔日高高在上的连公子,仿佛此刻任人宰割的处境与他无关。
如果可以,想必他死之前应该会声色寡淡地嘲讽几句萧家这位上不得台面的表少爷。但他的声带因为爆炸严重受损,嘴角挂着血沫,没有办法发出完整的音节,只能用一贯轻蔑厌恶的眼神,在萧逸脸上来回凌迟着。
宣告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叛徒。
天生的反骨仔。
萧逸神情冷峻,毫无感情地盯着连霁的脸,目光锋利,隐隐折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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