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我,会给蒙德带来什么呢?
——至少不是诗与酒。
所以,这辈子当个富贵闲人有什么不好呢?
简而言之,没有人能把属于灰姑娘的水晶鞋套到别的女孩脚上——还不如不套,水晶鞋还给灰姑娘,别的女孩穿自己的鞋子。
这才是合适的,不是吗?
我把乌龟翻过身,又翻过来。
……
“轰隆!”
我突然感到心悸,猛的坐起身,缓缓吸气,然后吐气——我拉开了窗帘。
闪电撕裂夜晚的天空,大雨倾盆,窗外的雨幕模糊了四周的景色:葡萄藤、草地、远方的风神神像,都看不见了。
只余灰蒙蒙的一片,和哗啦啦的雨声。
我摸着胸口,冷静思考。
众所周知,在哥谭,没点直觉是活不下去的。在暗面混久了,神经敏感些也是正常的。
每一次的心悸,要么是在混战中感受到了敌人的冷枪,要么就是在逃亡中避开致命的攻击……至少是危及生命的情况。
但是,蒙德不是哥谭。
外面的暴雨也不会致死,比较危险的闪电也会避开特制的房屋。
那么,是哪里出问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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