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迟欢,你走得比我快得多。而我虽然离开了却一直傻傻保留一切,停留在原地舍弃你的地方,寸步不离。
你的喜好我记得,你的笑声我记得,你的容貌我的指尖都还记得,所有人都以为我忘了,可实际上一直念念不忘婚姻的人,是我。
欢,你告诉我,到底是我顾方西太过狠心,还是你对我太残忍?
——顾方西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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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的夜色很璀璨,也很寂寥,这座温暖又深沉的都市,这座古老与现代融合得近似完美的城市,其实一个走在街上,仰看着一片的芳华奢丽,其实心是飘的。
昏黄炫目的灯光,微凉的空气,还有那街道整排整排的绿树墨色。
夜幕落得很快,等她走出工坊的时候,已经很迟了,轻轻呵个气,她拢了拢外衣走在街上。
她临走之前,fran最后年迈的眼眸穿过她的眼帘,意味深长拉住她的手,粗糙沧桑却又有一种长辈特有的温暖摩挲着,他说了一句:
“迟欢,我不知道你是不是west的那个迟欢。但是我想你明白,有一种爱就叫不舍得。你们中国人常说,有舍才有得,有时候是错的,‘得到’有时候只会让‘放弃’变得更珍贵。”
她还是一贯三分笑意,七分客道。告辞,转身,分毫不乱。
她母亲曾经玩笑说:“小欢,你长得实在不出色,但你笑起来有三分是美的,有七分……是假的。”
他的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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