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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车窗玻璃,我看到他身前的一片蔚蓝。他置身于这片蔚蓝,安静而和谐。我突然间感觉自己的心是真的被狗啃掉了,不然,我怎么会对这样一个堪称完美的男人突然失了爱呢。
我下了车,把他盖在我身上的外套披在他背上,靠在他身旁,欣赏同一处的海景,但我知道,我俩的思绪绝对不在同一个频道。
一根烟抽完,他把手里的文件袋递给我,“里面装着最不堪的我,你也许想认识。”
我接过文件袋,从他的裤兜里掏出打火机,找了条通向沙滩的路,一鼓作气跑下去。用文件袋挖了个坑,最后在这个坑里把文件袋给烧了。
“这打火机不错。”
好在有钱人的打火机都是防风的,不然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收这个场。
埋了?不现实,万一被人挖到了,分分钟上头条。扔进大海做漂流瓶?拜托,大海都被污染成什么样了,我还添上罪恶的一道,太丢火星人的脸了。
我看烧的差不多,就用脚扒拉沙子把黑乎乎的坑给埋了,书里有黛玉葬花,现实中有周二宝埋沙。
我很总裁地看着他,特别郑重道:“谁要抓住你的软肋,你就打断他的肋骨,让他半身不遂。既然你能站在这里,就证明里头只是些无关紧要的东西。别玩儿深沉了,咱们......去吃海鲜吧。”
大老远跑来海边,没理由只是吹个风,少几张纸,海鲜才是精髓所在!
即使文件袋被我烧掉了,窦云熙还是跟我讲了他和阿比还有max认识的过程,果然是不打不相识。
我说你们三个华夏子孙跑人家地盘上打黑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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