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的,我才六岁啊!
他居然想把妞儿养水灵了卖了给他挣钱,究竟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扭曲?小哥哥,你知道否,贩卖人口,诱拐儿童,逼良为娼是犯法哒!
好吧,我承认我周二宝好床笫之欢,可那是有前提条件的,要么我看着想扑,要么他帅到我想扑,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出两点:第一,他得帅,第二,我想扑。
只是,迄今,除了窦云熙还没出现第三个让妞儿有欲望要扑上去扒其裤子的人好吧。
如果非得在买与卖之间做个抉择,我觉得妞儿适合做嫖客,第一个就要把姓少名猪这个老鸨子嫖到手。
谁让他恰巧就是第二个帅到我想扑的人呢。
十五六岁的小男孩儿啊,该长成的都长成了呢。然后妞儿在某日早上故意,特意,且有意观察到了,嗯,长成了。
嘿嘿,
只是我大概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实际情况,这小破身子才六岁,六岁好哇啦!
不怕,抗战八年才胜利,我现在的时间多着呢,就看我周二怎么把你这个大包(鸨)子吃进嘴,咽下肚,然后化作一坨翔排进下水道。
别跟我普及法律知识,嫖娼犯法我知道,嫖完不给钱不就得了,翘起我的小二郎腿,手环胸前,肩膀直抖,眯着眼贱贱地笑。
这德性怎么越看越像发羊癫疯呢?
边儿去!
吖!一想到,他想把我卖到妓院去,妞儿的这个邪火啊还是蹭蹭往上冒...怕是用十吨水都浇不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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