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托盘上端了杯红酒,然后跟他碰杯。
少年微敛长睫,目及高脚杯因轻微晃荡泛起红色涟漪,不觉皱眉。
这番暗宣强势的主动,并没有赢得他的好感,反而有些弄巧成拙。
“旭廷哥哥平时都有些什么爱好?”
楚旭廷挑眉轻笑,“说不定我还比你小呢,叫哥哥不合适。”
“你们男孩子不是喜欢听女生叫你们哥哥吗?”
“不是啊,我们一般喜欢听别人叫爸爸。”
女孩被噎住,呷一口红酒继续自己的话题。
“我喜欢李斯特和莎士比亚。”
“哦,你说的这个人我知道,历史书上学过,是不是那什么秦始皇的小弟?”
宋明雅再次被噎住,差点喷出一口红酒,“你说的那个,叫李斯。”
“哦~原来如此。”
楚旭廷表现出一副啥也不懂,还想装腔作势的派头。
宋明雅从小在国外长大,自叙受过高等教育,平时最不屑跟草包蠢材为伍,虽然对楚旭廷的第一印象确实不错,但两句话谈不拢,尬聊真的耗脑细胞。
但看少年俊美无俦的模样,滤镜自动加持,她忍着尴尬,继续找话题。
“你知道吗?我表嫂是一名英国作家,跟我哥哥在咖啡馆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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