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她说。
“走了,别在那杵着,辛苦你了请你吃饭。”孟初旭看她又在那里愣神,有一种她明明站在他面前却离他很远的感觉,他感觉很不好,于是由不得她拒绝,拉着她走了。
“老板来一打啤酒。”孟初旭带她去了一家烧烤摊,“你个小屁孩喝什么酒,你说我铅中毒,你个未成年喝酒才会成傻子呢。”
“陪你喝的,心情不好就要喝酒。”
“不用你陪,我自己喝,老板给他一杯可乐。”
“你下午看的是谁,前男友?”
“不是,是喜欢的人。”
“哦。”
“喜欢了很久但是没结果。”
为什么要告诉他呢,大概是有些事希望有第二个人知道。
“我每天要7:15准时下公交车这样可以正好在校门口遇见停好自行车的他,可以和他并肩走653步;周一周叁下午课外活动时间,我会去南操场的第二个双杠上坐着,因为那里正对着他打篮球的地方;他大多数时间买的矿泉水是恒大冰泉,但有时候超市卖光了他也会买怡宝;他喜欢看韩寒的小说,其中最喜欢《叁重门》,比起牛肉他应该更喜欢吃鸡肉,因为他一周可能会有四天都吃鸡肉;比起咸的粽子他更喜欢甜的,这是我在他微博投票看到的;虽然是男生但是他还喜欢吃草莓蛋糕,别人都不知道,是我偷偷发现的,嘿嘿。”顾念好像喝了很多酒,也说了很多话。
“怎么全是他喜欢,你呢,你喜欢什么。”孟初旭问背上的醉鬼。
“我喜欢,我喜欢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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