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话都负责。”眸中迅速掠过一抹精芒,林瑾一字一顿道:“因为,萧少卿所言纯属诬陷!”
眼瞅着萧遥整张俊脸都黑了,林瑾才继续道:“首先,民女确实是光明寺的常客,但光明寺常客何止民女一人?在场的香客们至少有八成都对光明寺十分熟悉。难道说,经常来光明寺的香客,都是杀害死者的同谋帮凶,甚至元凶吗?
其二,萧少卿询问民女,为何会懂医术和仵作验尸之法?
这一点我想大人比民女更清楚吧?您既然知道我乃官宦豪门千金,怎会想不到我爹娘必定会给我请最好的授业恩师?
还有,大人问我为何那么巧也是平江县人?大人可是在没事找事?
光明寺乃京城方圆数百里内最大的一座寺庙,它周边城镇、村落只有平江县距离最近,因此多少年来,香客大多皆来自平江县。
此事众所周知,为何我与死者及死者丈夫都是平江县人,就要被大人无端怀疑?难不成,今日所有出现在光明寺的平江县女香客,都是跟死者丈夫约定好的?”
“嗤!”林瑾冷冷一笑:“至于民女衣袖上会沾染血迹,那是因为我之前去后山转悠,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兔子,民女给它上药包扎,它的血沾在我袖子上了。
萧少卿若是不信,自可去后山寻这只兔子。
我相信大人眼睛不瞎,应该能看出这具无头女尸流出来的血液全都因毒药变成了黑色,民女袖子上的血迹却是鲜红色。故,民女身上沾染的血迹根本不是死者的,民女也从未见过死者。
另外,大人仅凭死者脚上的绣花鞋和民女的双脚乃是一个尺码,就认定这双绣花鞋是死者丈夫买给我的。这一点,难道不牵强荒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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