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力是有保障的。
而抚卹办法分为两个阶段,首先是阵亡将士家属在收到殉职通知时,不分阶级都一率都发放的安葬费50大洋,安家费100大洋。之后才按追授阶级,每月发放到家属的户头里。
所以每户都需要办理身分文件,然后按照殉职者的妻子、未成年子女、父母、未成年兄弟姊妹…这个受益人的顺序,请领一份存摺。
王家等于是变相做起了户口调查,开始正式建立完整的户籍资料。当然为了怕不肖人士蒙骗抚卹金,所以大批的自由联盟工作人员,会一一上门求证遗属家里的状况,看申报是否属实。有了超级电脑,这些工作并不困难,即便人数很多,大约花半年多,也完成了这项对国府来说的不可能任务。
月抚卹金的发放标准,是按照税警总团的薪资结构来发放,这在当时的部队之中,算是十分优厚的待遇。其标准为上将大洋500元,中将400元,少将320元,上校240元,中校170元,少校135元,上尉80元,中尉60元,少尉42元,取消了准尉阶级,代以调高士官长待遇32元,上士20元,中士16元,下士14元,上等兵12元,一等兵11元,二等兵10元。至于伙食津贴4.5元和其他什么杂七杂八的加给当然也就没有了。但追授军阶方面倒是令人惊喜,即便没什么功劳,也会提高一阶发放,所以最低发放标准也是一等兵的11元。
在那个一桌上好的酒席大约只要20大洋,一般帮佣的每月薪资才7到10元的年代,这样的抚卹金真的算是非常优渥。所以才会让许多家中曾经有人战死沙场的遗属,无论贫富皆争相申请。
前述申请抚恤金的资格看起来挺宽松的,但其实并不是无限制的发放。优先顺位的妻子如果没有改嫁,那么她能领一辈子。但万一改嫁,那么就由未成子女领到成人为止。如果家中父母其中之一健在,就由父母领到他们过世。如果家中只剩阵亡官兵的兄弟姊妹,只有未成年才有资格请领到成年为止。依照这种规定,其实满清时代的遗属都被排除在外了,那个年代如果还有遗属,孙子应该都成年了!
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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