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还得吃上一两个月才能吃完。
翻冰箱时看见最下面压着一包鸡脚,周易馋了:“鉴哥,咱们明天吃卤鸡脚好不好?”
“好”,方鉴想解决鸡脚很久了,鸡肉可以切块儿油炸,煮面的时候也能切点放锅里煮,味道一言难尽,但煮沸了总归吃不死人。
鸡脚就不行了,听说过炸鸡腿、炸鸡排、谁听说过炸鸡脚?放面里吧,面煮融了,鸡脚都还没煮软。
不知道怎么处理,就只能塞冰箱里,搁久了就成老大难问题,又占空间又耗电,丢了浪费,留着碍眼。
热气腾腾的泡椒炒鸡胸肉很快端上桌,方鉴将没剥完的枇杷放在一边,洗手端碗。
绿豆粥比较烫,两人先吃菜。
泡椒和生姜都切得极细,不容易挑出来。周易嘴唇辣得红艳艳的,头发里满是汗。
方鉴吃几口,就要瞟他一眼,心想:怎么会有人汗流浃背的也惊人的好看?
洗碗的活儿照旧是方鉴的。
周易歇了会儿,把剩下的十几颗枇杷剥了,用淡盐水泡一泡,捞出,下锅,加水,水没过枇杷,再加冰糖,开大火煮沸,沸腾后关成小火慢慢熬,为了防止煮糊,得经常搅拌,水熬干,就可以装瓶了。
晚上吃甜的对牙不好,两人都没尝,搁凉了就放进冰箱。
方鉴抢在周易前面把澡洗了,穿短裤回卧室躺在床上,心中忐忑非常,都进屋了,小易不会赶他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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