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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因为一些小事起了争端,我又死揪着不放,于是单方面离家出走去李莘那里住了一个星期。
期间自然是拉黑了他所有的联系方式。
后来他连着在李莘家楼下等了几个晚上,我实在是好气又好笑,于是主动下了台阶。
那时候我说,行吧,不过说好我只是住回去而已,还不算和好。
和现在何其的像。区别不过是分手与否罢了。
——
进了门还是熟悉的布置。
客厅铺着的地毯、摆在进门处的女士拖鞋,甚至连几天前拆开的礼物盒子都还待在原位。
我很难不窃喜,这种心理或许可以解释为性转的大男子主义。
自己可以往前走,ve
n的头也不回理所当然,然而总还是觉得对方是自己的所有物,最好是一成不变的待在原地时间停滞。
我知道这样的想法很不公平,但是事实就是如此。
早在之前的几次分开中我已经摸清了他的脾性。而分手的彻底程度并不会改变他惯有的习性。
分手时的那股沉重好似只存在于提起的片刻,此刻我的心境反倒异常的平和,轻车熟路的把零食从袋子里放到茶几上装零嘴的小筐里,毫不客气的赖到沙发上。
俨然一副主人的样子。
他好像也没什么意见,两个人之间的相处于是又默认恢复了之前的模式。
我暗忖,好像这样也还不错,不是情侣的身份相处起来也算和谐,更重要的是,这样朦胧的“朋友“身份,似乎能让我们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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