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抢了货物远走高飞,就算派人放哨站岗,也一样作用不大。
所以贩货者想出了一个办法,入黑扎营之前,由带队者一个人,把货收藏在隐蔽之处——蛮荒的山岭,山势险峻,山洞又多又深,又十分曲折,原始林木参天,草丛又高又密,隐蔽之处十分多,而所带的货,一般也不过两三百斤,要藏起来,十分容易,而要找,却又困难之至。
这是一个很好的办法,劫匪一现身,若是把人全打死了再说,十之八九,找不到货物何在,只是白白杀了人,得不到好处。所以久而久之,劫匪也就不敢一上来就赶尽杀绝。
在这样的情形下,劫匪一出现,双方自然决斗,若是匪方胜了,那情形就十分惨烈,必然要拷问出鸦片所收藏的地点来。
杀人不眨眼的匪徒,为了要知道鸦片的下落,什么样的手段用不出来?人类相残的本领,在所有生物之上,斩手断足,挖眼去鼻,还是最轻的,开膛破肚,活剥人皮,是匪徒在得不到货物之后,恼怒之余的报复行为。
如何可以在被匪徒逼供之余,咬紧牙关,坚不吐实,那是十分重要的问题。本来,鸦片再值钱,也比不上人命,在人命和鸦片之间,应该选择人命才是。
可是贩运鸦片的人,却另有想法,他们认为,若是劫匪容易得手,只有使劫匪越来越多,而且,说出了货物的所在,也难免一死,所以一定要硬挺过去。
但人毕竟是血肉之躯,酷刑接二连三,总有受不住痛楚而崩溃的时候,所以又想出了一个办法来——收藏货物的是领队,一旦遇到劫匪出现,并且占了上风之后,都另有早已雇定的,极硬的汉子,出来自认是领队,承受匪徒的酷刑。由于这个人根本不知道货物藏在什么地方,自然不论怎样拷问,也问不出实在来,而在匪徒拷问的过程之中,事情就有出现转机的可能,或是有人经过,或是有后援队来到,那就可以得保不失了。
这些,都成了鸦片贩运者的成规,匪徒除非真有内应,能认出谁是领队来,也无法可施。
殷大德那一次,带了三百斤上好的熟土,出发的第二天晚上,就遇上了一队败兵,领兵的,居然是一个上校团长,败兵约有一百人之众。
像殷大德这样,在江湖上十分吃得开的人物,黑道上的匪徒,不会去碰他,就算碰上了,殷大德自然也有法子化得开,可是遇上了败兵,那就有理说不清了。
殷大德才牵了三匹马,藏好了鸦片回到扎营地,就看到上百人,有二三十人,端着枪,围住了三个伙伴,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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