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发表,署他们自己的名字。
他跟沈娇宁想到一块儿去了,虽然现在电影还没有上映,但是他们自己团的舞剧,全程参与了拍摄,每个细节都清楚,完全可以提前写出来,等电影一上映就寄过去,省得耽误时间。
第67章 《女儿》28
电影上映
征文比赛在文工团引起了很大反响, 因为,在文工团经费紧张到连工资都想克扣的情况下,这个比赛居然有奖金!
金钱是第一生产力, 这句话放在哪个时代都适用,更何况大家确实对这部舞剧有很多感想, 早写晚写都是写, 一时间, 大家除了排练时间, 几乎人手拿着纸笔,一脸沉思,绞尽脑汁地想写出一篇好文章来。
沈娇宁在训练之余, 也继续写影评。
她之前是从主演和舞剧编导的角度写的,现在准备从普通观影者角度,发挥想象力和创造力写, 也不交给团里, 到时候她自己用假名投到报刊。
文工团的征文活动,热热闹闹地开展了整整一个半月, 夏天他们的演出少,中午休息和晚功结束后都能写, 最后收到了上百篇的影评,团里的老师们一篇篇看过去,花了近半个月的时间,到八月初, 选出了一到三等奖各一名, 优秀奖十名。
沈娇宁那篇从舞剧和电影参与人角度写的文章,获得了一等奖,刘思美拿了一个三等奖, 芭蕾组得奖的还有贺平惠,是优秀奖。
颁奖典礼照常是在小礼堂举行,主席给他们每个人颁发了奖状和奖金。
大家充满期待地上去领奖,结果发到手的是,一等奖一块钱,二等奖五毛,三等奖三毛,优秀奖则只有一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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