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妇女的丈夫及公公婆婆协调,对方仍执意要求生一个儿子,否则就离婚。最终妇女自己意愿发生改变,同意生儿子,并且让妇联停止协调,称这影响到了她的生活。
这些都是用蓝色墨水写的,沈娇宁注意到,隔了两行,又用黑笔加了一行字:该名妇女已离世,死于产后大出血。
时间是1968年。经过调解的两年后。
“这不是她第三个孩子,是第四个。”夏兰摘下眼镜,“这回是她二女儿来告诉我的,大闺女已经被嫁出去了,后面两个也全是女儿,她自己走的时候,眼睛都没闭,自己也不甘心用命生的还是个闺女。”
沈娇宁捂了捂眼睛,她完全不想再问后续,想必只会让人听了更加糟心。
“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夏兰抹了把眼睛,又重新把镜片戴上,“自己也是女儿,到后来也嫌弃起女儿来了!”
那个时候她已经是妇联主任,按理让手下的干事去调解就行,她亲自去,完全是因为看那个大女儿可怜又有孝心,想帮帮她妈妈。
“现在很多干事,都不愿意进人家家里去调解了,办事情也没我们那个时候那么尽心,我是真放心不下这里呀。”她感叹道,“小姑娘,你说你要办那么一个舞剧,我打心眼里支持,但是八百块钱,实在太多了,我就算向省妇联申请,他们也不会同意的。”
沈娇宁没急着跟她商量多少钱,她突然反应过来一件事,就算妇联同意给钱,也是要向上申请的,这一申请还不知道要多少时间,但她忘记问金先生,能不能先作曲,后给钱!
“夏主任,那您觉得,妇联可以赞助多少呢?如果少一些,可以不经过省妇联,从市妇联直接给吗?”
夏兰问:“你很着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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