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情是大有可为的,很想卖掉一座金摆件换钱充作资金给她妈,这样原始资本多一点,也能多弄一些衣服回去,不然这三千块着实是有些不够的。
但是林母是坚决反对的,她是想着第一次先试试水,本来丈夫给了她家里的两千块她的压力就有些大了,要是闺女再去把那金子卖了给她钱,她这心里的压力就更是大的不得了了,这要是亏了那不就是亏的更多吗?
现在这三千块搁着第一次做生意,也是够了的,怎么着也能把店给开起来。等回去店开了之后,先看看第一个月买衣服的盈利状况吧,如果赚得钱多的话,再扩大规模,下次再进多一些的衣服,如果盈利效果不太理想,那么下次就还按照现在第一次进货的规模来。
因着林母反对,林白夏自然也就只能把原先的想法作罢,等着以后这边需要了,再拿钱出来,接下来她还是好好帮着选衣服的款式吧,这样以后店里的生意也能好一点。
到了海城,林母只是找了一个招待所跟闺女一起略微休息一晚,第二天就直接去找了上次卖丝巾的那个人。事实上这次那个卖丝巾的人早已不在原地了,林母是因为又在下火车站之后,遇到了上次那个领路的人才能有找到的,不然她还得花费些时间去跟人打探消息呢。
上次的丝巾在这边买的是一块九,林母回去卖的时候是三块五,小小的一条丝巾已经算得上是个奢侈品了,无非也是因为现在这东西实在是稀罕而已。而现在林母要买的衣服,虽然比起丝巾件大,但是也不算贵太多,要知道这个年代,一双胶鞋也才三块钱,普通布鞋就更便宜了,当然那些皮鞋就贵上不少了,不过普通百姓买的也不多,至于衣服,目前这个时候的确良很受欢迎,在这个时候的确良还是舶来品,价格不菲,但一件的确良外衣也才十几元,就算买这种的确良料子的,林母带的三千块钱作为初始资金这样看来也的确是够了的。
林母的目标当然不是这些的确良的衣服,这的确良虽然受欢迎,但是也的确是太过昂贵,一件就抵得上普通人三分之一、四分之一的工资,买的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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