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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平顺十四岁时到砖窑上干活。
十四岁,身子骨还细弱,但得在冲天的热浪中将一车车砖从砖窑拉到砖垛去。衣服没个干的时候——除非离了砖窑。离了砖窑,衣服也就干了,但衣服上很快结一层汗碱,再流汗再结,没个完。
肩膀被绳子勒得起泡,老板的女人看这么小的孩子怪可怜,给他在肩上围一条毛巾,这样可以让皮肉少受一些苦。可这压根没什么用,这点善心度不了苦难人。刚开始拉砖的时候勒得皮肉疼,睡一觉之后,整个肩、脖子就跟不是自己的了似的;再后来肩膀上磨出两道厚厚的茧,适应了这个压力,骨头也有点变形了。
但也有好事。
砖窑里不全是力气活儿,砖厂里也有女工,填订单的看厂房的,进砖厂左拐,第一排宿舍就是给女工住的。有个女孩叫艳芬,是邻村的,她居然有个收音机,大伙儿歇工时都来她宿舍听收音机。
那个时候收音机叫“匣子”,王平顺很爱听匣子,尤其爱听新闻。
他那时候比一般人爱耍点小聪明,经常装肚子疼,偷偷溜到她宿舍来听匣子。艳芬有时候在,有时候不在,后来跟他熟了,就说:“我不关窗户了,你要听匣子,从窗户钻进去,捯开我被子,匣子就裹在被子里。”
有时候他跟艳芬一起听匣子,两个人听得哈哈大笑,好像一点儿都不累了,身上的骨头好像一下子轻松了。有一回他突然看着艳芬,看她红艳艳的嘴唇与明亮的眼睛,他想——我将来娶媳妇,就要娶艳芬这样的。
拉了两年砖,这中间他多了个弟弟,爹娘很宠弟弟,拿弟弟跟宝儿似的。
十六岁,他跟着村里人到大城市打工。
一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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